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要求,为有效净化消防商品市场环境,提升消防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全面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布通告如下: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包含: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厂家、网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家庭或个人用户可参照开展自查自纠。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
(一)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原材料进货把关,产品生产的基本工艺文件,生产的全部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标志标识要求,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流向登记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自查是否保持认证条件。
(二)销售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或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等。
(三)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重点自查是否在购买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标识和有关证书,确保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是否定期组织对产品做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重点自查产品是不是具有市场准入资格、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采购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是否纳入装备验收的主要内容,确保质量安全。
(五)认证机构重点自查是否严格执行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检验测试机构重点自查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消防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否按要求将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普遍存在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近期实施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如消防安全标志牌、消防员防坠落装备、防火封堵材料、超细干粉灭火剂等,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重点自查检验设备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同维护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倡议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掌握真伪辨别常识,选择合法购买渠道,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积极提供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线索一同营造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良好氛围。